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当中,历朝历代官吏的贪腐现象是络绎不绝,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里也出现了许多让后世铭记的大贪官,例如清朝的和珅、西晋的石崇、东汉的梁冀等等,他们贪墨的财产可以说是富可敌国。
有人也许会问,难道中国古代的皇帝对官吏的贪污腐败就放任不管吗?笔者要告诉大家的答案是历朝历代的皇帝对于官吏的贪污腐败的事情都是有自己制定的一套律法。
今天笔者就想跟大家聊一聊明朝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对于贪污腐败官吏的惩治的历史。
说到朱元璋,大家应该都耳熟能详,朱元璋从一个放牛娃成为了明朝的开国之君,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君主之一。驱逐胡虏,除暴乱,拯救汉民族,平定天下,恢复了中华,带领华夏复兴。
展开剩余76%在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明朝正式建立。在明朝建立之初,由于经过了常年的战乱,中原地区百废待兴,刚刚建国,时局也并非十分稳固。在这个时候,往往是官吏贪污腐败现象最严重的时候。
朱元璋也深知元朝的覆灭是有腐败造成的,所以在成为皇帝以后,朱元璋十分重视廉政工作,对明初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大改革。在明朝以前的朝代也都是有自己一套反贪污的律法,朱元璋对于前朝的律法并没有完全废除,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明朝不仅仅继承了唐朝律法中的“六赃罪”,并且还将“六赃”描绘成图案,更让官吏们深刻。
其次朱元璋加重了对贪污官员的惩罚制度,在明朝的律法中规定:“凡监守自盗者,不论首从并脏论罪,赃一贯以下仗八十,附刺字;赃至四十贯即处斩。”可以说明朝对于贪污官员的惩罚比以往的朝代都要严厉苛刻。另外在朱元璋的亲自操刀下,明初颁布了《大诰》、《大明律》、《铁榜》等一系列严厉的法规来惩戒贪腐的官吏。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在中国几千年历史里也算是一位心狠手辣的皇帝,在建立明朝以后,就大肆屠杀跟随他建功立业的开国功臣,在惩戒贪腐官吏上朱元璋也丝毫不手软。
为了能够更好地遏制官吏的贪腐,朱元璋对于贪腐的官吏也加大了执法力度。在朱元璋当政期间,发生了一件“空印案”,这件案件是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
在《剑桥中国明代史》中提到,明朝的时候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
朱元璋得知此事以后,认为是朝中的官员贪污腐败,欺上瞒下,所以下令彻查此事,最后查出涉案官吏数百人,大部分都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认为对于贪污腐败官员加大执法力度才能够杀鸡儆猴,来遏制贪腐之风的盛行。
总体来说,朱元璋制定的一系列的反腐措施在明朝建立之初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也很大程度上惩治了官吏的贪污腐败,在百废待兴的明初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朱元璋不仅仅是一位英勇善战的帝王,也是一位能够惩治贪污反腐败的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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